关于清城区启用7套电子交通

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5年8月4日零时起启用7套电子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电子监控设备1套,卡口电子监控设备1套,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5套。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设置地址

清城区锦霞路(万基金海湾豪庭小区路段)。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卡口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设备位置

清城区清远大桥北桥头路段(南往北方向)。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用于抓拍两种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设备位置

1.清城区富强路与凤鸣西路平交路口;

2.清城区G240国道与佛清从高速源潭出入口引道平交路口;

3.清城区G355国道源潭家美陶瓷厂平交T型路口;

4.清城区X844线北部万科城东南门平交路口;

5.清城区X844线北部万科城路口。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用于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4日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平安清城

编辑:王玥

校对:王喜闯‍‍

二审:谭清梅‍‍

三审:李荣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