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关于东明县各村中小学收取服务性课后服务费用的问题

我是东明县籍群众,关于中小学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明细收取金额能否做统一打印明细给到学生呢,我看了一下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 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4-01923 发布日期: 2024-08-30,里面有关于课时收取的费用是每生每课时不收取超过3元,对于一个月的费用,是否包括当月的节假日和周六周天,对于这部分是否可以给到详细的收费单据呢,希望东明县教体局评估考虑下~

答复内容

1.根据《东明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 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教体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补助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2.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应当按月据实收取。学校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收取费用。3.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费的收费监管,督促学校通过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费用支出情况要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答复机构: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05-28 10:15:29

来源:东明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