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一份工资流水单被反复传阅,数字背后是一个父亲对抚养费的逃避和一个病中孩子的未来。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5岁儿子小丙由母亲乙抚养,父亲甲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甲月收入2万元,按25%比例支付看似合理。然而离婚半年后,小丙被诊断出罕见疾病,每月医疗费陡增8000余元。

乙多次与甲协商增加抚养费,甲却以“抚养费已包含医疗费”为由拒绝,甚至开始拖欠支付。乙独自带着小丙奔波于医院和住所之间,积蓄迅速耗尽。

“孩子等着钱做治疗,他却在电话里说这是无底洞。”乙在法庭上哽咽道。庭审中,甲声称自己已组建新家庭,无力承担额外费用,并质疑医疗费的必要性。

01 案件关键转折点

法庭审理揭示出三个关键事实:小丙的医疗费用属于维持生命必需的治疗;甲除工资外还有年终奖金和投资收入未计入抚养费基数;当地儿童月平均支出已因物价上涨提高15%。

法官当庭指出:“抚养费的本质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而非减轻父母负担的工具。”法庭特别注意到,甲在拒绝支付额外医疗费期间,却购置了价值30万元的新车。

乙提交的医疗记录显示,小丙的治疗需持续两年,每月固定医药费超过8000元。这笔费用远超原定抚养费数额,且不在医保全额报销范围内。

02 裁判结果与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甲每月抚养费提高至7500元,并额外承担小丙医疗费的60%,直至治疗结束。同时判令甲补缴拖欠抚养费及相应利息。

裁判理由明确三点核心认定: 第一,子女抚养费需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重大疾病医疗费属于必要支出范畴; 第二,抚养费基数应包含全部收入,而不仅是固定工资; 第三,父母不得以组建新家庭为由逃避抚养义务。

判决书引用《民法典》第1085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强调“子女在必要时可超过原定数额主张合理费用”。对于甲隐瞒收入的行为,法庭采用其行业平均收入上浮20%作为计算基准。

03 法律焦点分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本案触及抚养费纠纷四大核心法律问题。

抚养费计算标准遵循三原则:子女实际需求优先、父母负担能力平衡、参照当地生活水平。实务中,有固定收入者按月收入20%-30%确定基数,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达50%。无固定收入者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支付方式具有灵活性:按月支付是常规做法,但一次性支付在财产变动频繁时更具保障性。特殊情况下,法院允许以财物折抵抚养费。本案采用“基本抚养费+额外医疗费分担”的复合支付方式,既保障日常需求又覆盖特殊支出。

抚养费包含项目有明确边界:涵盖基本生活费、普通教育费和常见医疗费。但贵族学校择校费、非必要医疗项目、高档消费支出等不属于法定抚养费范畴。本案关键突破是将重大疾病治疗费纳入必要医疗支出。

给付期限存在特殊规则:原则上至子女18周岁止,但满16周岁且能自立的可提前终止。反过来说,成年子女在读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本案中小丙虽未成年,但高额医疗费构成“必要需求”,不受原定数额限制。

04 实务操作指南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避免抚养费争议需把握三个关键点。

证据收集决定成败:主张增加抚养费需准备医疗记录、学费单据、消费凭证等原始证据;证明对方收入需收集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经营信息等。本案乙胜诉关键在于完整保存了53张医疗发票和主治医师证言。

特殊支出需提前约定:课外培训、海外留学、重大医疗等大额支出,最好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分担比例和启动条件。实务中常见纠纷源于对“必要支出”的理解分歧。

动态调整机制:俞强律师建议在协议中加入“抚养费随物价指数调整”条款,并明确每三年复核机制。同时约定不按时支付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增强协议约束力。

小丙的病床前放着新买的药物,乙的手机收到银行到账提示。法律文书上的数字变成了救命的药剂,而那个曾经拒绝支付的父亲,在法庭见证下签下了新的承诺。

抚养费纠纷的核心在于平衡子女需求与父母能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指出:司法实践正从简单比例计算转向综合评估模式,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实际生存质量。

本案确立的“基础抚养费+专项支出分担”模式,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新思路。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隐瞒收入方采用行业平均收入上浮20%的裁量标准,彰显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供参考。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联系方式: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

专业荣誉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联系方式:13918043509

俞强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实务研究13年,在抚养费纠纷、财产分割等领域拥有丰富执业经验,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家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