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落实近期有关会议精神,完善平川区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更好地保护平川区的文物古迹资源,现将近年来已调查登记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9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布,进一步完善平川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平川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来源:平川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