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启崇祯年间开始直至南明弘光年间,郑芝龙的家族通过海外贸易获得了巨额的财富,而这实际上也成为后来郑成功能起兵抗清的资本。
明军步兵。
先王实录记载南明定国公郑鸿逵在给自己已经投降清朝的兄长郑芝龙的信中写到“辛卯春,本省抚镇道觑大侄(大侄指郑成功)屯田于粤,侵掠中左,男女遭惨,不可胜数,宝物黄金,计近百万”这里面恐怕有相当一部分都是郑氏的财产,这也正如郑成功在写给自己父亲的信中写的一样“虽然,儿于己丑岁亦已扬帆入粤,屯田数载矣。不意乘儿远出,妄启干戈,袭破我中左,蹂躏我疆土,虔刘我士民,掳辱我妇女,掠我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其余将士之财帛、百姓之钱谷,何可胜计!”
明代的玉器。
郑成功称清将马得功等人在厦门掳掠了粮食和财物“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而后面又说到百姓和将士的财物也被掳掠,很明显前面这“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是自家财物粮食珠宝的损失。清浙闽总督刘清泰谈马得功、黄澍、张学圣等人趁着郑成功军队南下袭击厦门的事件:
明军步兵。
“夫厦门乃逆贼郑成功故地,亦系商人海上行商货物之产地,众官对此贪欲已非一日,然因不得管治,便乘郑成功往他处之机,抚院借故出巡,道员黄澍阿附献计,总兵马得功无能却又先入,抚院张学圣随即引兵轻进,饱掠一番,自谓无患无争矣。更可异者,乃总兵马得功搜刮数日,即被围困,后经乞求郑成功祖母家书,遂得逃出,兵败辱命。乃众官贪于海内财物,无视朝廷之疆土所致也。再,郑成功家财宝,非以实该抚之囊,则已入道、镇之囊。以致借口索偿,兴兵结怨,抚院脱身东巡,道臣袖手旁观,由此相互结隙,一年来屡遭败绩,沿海诸城生灵涂炭,闽省岌岌可危”咱们就来解读一下这一大段。
清军骑兵。
就这么一大段的大致意思就是马、张、黄这三个福建地方的文官武将知道厦门是一个商业要地,也是当年郑氏势力的一个重要据点,说得粗一点就是:郑成功所占据的厦门中左所城那叫一个肥得流油,这福建的文官武将看着眼馋,所以趁着郑成功大军南下勤王,率领大约两三千人偷袭了厦门,掳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还有粮食,郑成功损失惨重,所以必然和清廷继续结怨。而马得功本人还贪得无厌,在大家都走了的情况之下,还留在厦门四处搜刮,结果被南明军队包围,最后还是靠着用郑成功之祖母,郑芝龙,郑鸿逵兄弟的母亲来要挟郑鸿逵,这才逃得一条生路。
明军步兵。
从清廷的角度上来说,这就是丧失军威,有辱皇命,这可是大罪。
当然这三个人最终还是没有掉脑袋因为清廷找不到这三个人藏匿财宝的实际证据,这三个人的嘴又相当硬,所以这件事最终就是不了了之。
明军步兵。
然而即使是在这样损失惨重之后郑成功和他的明郑政权依旧是不缺能作为军饷的银子,清初《伪郑逸事》中称“成功以海外弹丸地,养兵十余万,甲胄戈矢,罔不坚利,战舰以数千计,又交通内地,遍买人心,而财用不匮者,以有通洋之利也”其在和各地清军血战的同时还继续在海外做生意,赚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所以郑军实际上是不缺军饷的。而《伪郑逸事》后面又写了“我朝(这里指清朝)严禁通洋,片板不得入海,而商贾垄断,厚赂守口官兵,潜通郑氏以达厦门,然后通贩各国。凡中国各货,海外人皆仰资郑氏;于是通洋之利,惟郑氏(郑氏指明郑政权)尽得之,财用益饶”也就是说将内地货物贩运到海外的利润在清顺治年间基本上被明郑势力控制。当然了,明郑政权既然将内地货物贩运到海外,也可以将海外的货物贩运到内地。
明军步兵。
咱们从清档中也可以看到一些有关属于郑成功势力的商船被清政府俘获的记录,广东巡抚李栖凤在顺治十七年报曰“突于本月二十三日,访有省城西关外,有福建商船来省贸易,闻之不胜惊骇,当即差官前去密拿。果有闽船四只,载有盐斤及红铜、倭烟、苏木、倭铅,俱卸于店主伍瑞甫家”这四条属于郑氏的福建商船上面的货物当然不止这些“随据拿到客人陈灼我供称,从诏安县玄钟地方来省卖盐,于本月十二日到广省。林兴供称,从漳浦县云霄地方来省卖盐”这个船上还有几个卖盐的,这四条明郑船上所运的私盐数量很大“内开通共角成二千一百四十八包零四十斤,内九百四十包,每包重一百二十五斤,又一千二百零八包,每包重一百四十五斤”总共有私盐2148包。
银锭。
另一位店主潘宗瑞交代,船上的货物有红铜,笋、夏布、烟丝,这里的烟丝应该就是上文所说的“倭烟”除此之外还有饼“店主潘宗瑞供称,船上载来红铜、饼、烟丝、夏布、笋等语”这里也没说明白是什么饼,是咱们通俗意义上的那种吃的粮食面饼?还是别的什么东西?这四艘船其实上面的货物种类还不算太多,而且很明显,盐才是这四艘船主要的货物。
清军骑兵。
而副总兵韩尚亮在顺治十七年的年初所捉获的几只明郑船只上面的货物更多,应该说主要的货物集中在最后一只大船,其他的船看人员配置和武器都是护航船,但这些护航船很显然在火力和人数上都非常糟糕,一艘船上有战斗力之人也只有十几个,身穿棉甲的也就一两个,火力输出也只有铜百子炮一类的东西,近战武器有腰刀。
明军水师。
最后一只大船上货物的种类非常丰富,包括海鲜,海鲜有鲍鱼、海参、鱼翅、油鱼、鹿角菜、红菜,除了海鲜还有烟叶。除了这些东西,还有铜条、铁条、水银,像铜条有可能是自这些商船自外洋采购回来的为明郑军队准备的一些制造火器的必需品,因为如果想要铸造大炮的话,火炮的炮身肯定是要用到铜的,现存的一些17世纪的明清火炮,本身就有不少是铜炮。
明代玉器。
除了这些就是一些绫罗绸缎和成品的衣服了,这些东西也算是明清海上商路上非常常见的商品了。
总的来说呢,明郑政权的商船船队上面的货物种类非常多:包括海鲜、烟草、丝织品、盐、铜铁等等。
明代水兵。
海外贸易本身就是明郑政权重要的财富来源,其获利之巨给郑成功带来了巨额的军费,这也让郑军可以铸造更多的大炮,可以制造更多的战船,同样也可以招到更多的士兵。
明代头盔。
现在可以看到的一些有关郑军军饷标准其实是有些低的,就比如公元1654年,明郑官员在潮州招兵所给出的标准“蒙藩主令谕,带兵五十名受札哨官,一百名者受司总,每月给白米四斗、纹银五钱”每月的军饷是银子五钱,分配的粮食是大米四斗,当然后面还有一些军饷高到离谱的记录,比如虎卫镇士卒“各给口粮,每员各给大粮月三、四两不等”每月能拿三、四两白银。
明代头盔。
南明政权不仅是失败的一方,同时在很长的时间之内,在清朝的官方语境之下甚至一些文人的诗作中都是所谓的“僭伪政权”所以说其一手史料很难保存下来,咱们也就很难一窥郑军军饷和月粮发放的真实情况,但根据国姓爷的行事风格来看,郑军内部恐怕很少有人敢克扣士兵军饷。但是粮食,就不好说了,明郑政权不缺银两,缺的就是粮食。
明代头盔。
翻开先王实录,咱们可以找到大量的有关郑成功军队在广东福建等地征收军粮的记录,当然了明郑政权的运营经费(白银)也没少征,比如永历九年六月,郑成功在漳州“时因和议不成,虏多阻我饷道,又增兵入关,故令福、泉、兴之兵尽抽回漳。传令各征饷,属邑一尽拆毁平地,使虏无城可恃,以便追杀,故藩至漳阅兵,就岩亭埔大合操三月,传令拆毁漳城”永历八年九月“藩驾驻中左。遣前提督黄廷就云霄地方征米五万石”永历十年二月,揭阳失守之后南明军队的舰队撤回厦门“令前提督戎旗等镇弃揭阳县,登舟下广,采听行在声息。另差户都事杨英查察张一彬征收揭邑正供支销,并察饷司监纪追收米石,配载商船,一尽回州;计饷银十万两,饷米十万石”。
明代火器。
郑成功所能长期控制的城市不过厦门、金门、铜山、南澳这四个岛,这四个岛上当然会进行屯田,但是很明显啊,这些屯田是没法为郑成功的10万大军提供足够的军粮的。而且,郑军水师无论是南下还是北上,都要花费很长时间,因此都会消耗相当多的粮食。这个问题其实也在拖延郑军的进兵速度。
明代火器。
明郑政权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一个是屯田,一个是花钱买粮,另外一个就是征收,当然了,还有一种最简单的方式,那就是派军队到各地强行征收军粮甚至于直接洗劫,不要说清初的史料档案,就是明郑一方自己的《先王实录》都记载了不少掳掠的记录,就比如明郑政权颁布进军长江时期的军纪守则第一条是这么写的:
“就地方取粮,亦不得已之役。官兵只准取粮,不准奸淫掠掳妇女。如有故违,本犯立即枭示,大小将领一体从重连罪;不论镇营官兵役伙人等,有能拿报首明者赏银五十两”。
明代大炮上的铭文。
这里说的很明白了“地方取粮”是不得已而为之,官兵只需取粮,不许在地方胡作非为,一旦发现立斩不赦。
所以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取粮”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当然这里还是比较隐晦的,还有有说的比较明白的“初四日,随开驾至了罗湾,依令而行。直入闽安镇,逼福州南台城下札营,整办攻城器椇。虏报知,坚守求援。虏世子星夜驰赴防守。故不攻,大掠而回,时官兵船只满载辎重宝物不计,足偿海澄之失”这里直接就说了“大掠而回”而且后面还说船只满载“辎重宝物”足以补偿海澄县城失守带来的损失。
明代的精品瓷器。
如果要看清朝的官方一手史料,那郑军的“黑材料”就更多了比如“十二月初十日,又据惠州副将黄应杰为紧急军情事塘报,今十二月初七日辰时,署平海所屯田事务千总刘云祯报称,本月初五日酉时,伪国姓下辅明侯林察率四百余只大乌船及三万余众,突进平海所,在南门外张贴伪告示,言逆者亡,顺者昌,进而肆行抢掠,平海百姓惊动等语”关于如何看待这些史料,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而清初的史料中也有郑军进军过程中搬运粮草遭遇清军突袭的记录,比如清军在顺治十六年在浙江温岭一带突袭郑军“正遇逆贼在岸装米下虹,潮退肛搁,贼见官兵,随号召贼众分头来敌”打败郑军之后,将“岸上草厂十间,尽堆食米,又有造船板料堆叠七处”全部焚毁,很明显这是郑军部队四处搜集粮草以及造船材料之后的囤放地。
明代的精品瓷器。
而粮食问题实际上一直困扰着明郑政权,到了郑成功发动收复台湾,驱逐荷兰殖民者的战役时,在对热兰遮城漫长的围攻战中,缺乏粮食成为了郑军的一大难题,派出屯田的部队又不可能立刻获得收成,于是在饥饿和疾病之下,郑军开始大量非战斗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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