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结合上海法治实践,上海法治治理十五五总目标,应该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法治工作格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战略举措,以法治创新形成良法善治,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上海建设。

经济领域:为上海营商环境打造更好法治软实力

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必须形成安全、便利、诚信、高效的营商环境,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为此,要有稳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以及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公正的司法。鉴于已经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十五五期间,上海应当围绕上述目标,持续进行法治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治规范体系。通过完备的法规与政策,将上海打造成对国内外投资者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福地。立法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发现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在制度层面及时加以解决。其次,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水平。通过高效执法与公正司法,维护规则的权威,将上海打造成市场主体最放心的权益保护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要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应对新出现的经济关系、经济纠纷以及新类型的犯罪。第三,要进一步打造改善营商环境。通过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有获得感,让域外市场主体也能感受到上海的营商环境和氛围,近悦远来。

改革领域:为重点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蹚出新路径

“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首先,要进一步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提出“实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意味着两者并不是始终统一,而是存在矛盾的。矛盾因时因地会变化甚至转化的,所以,要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我国大规模法治建设的40多年,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大这类情形的规则是不够用的,不能固守既有的法律法规。现在,应该大胆试、大胆闯,在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和办法,从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这应该是十五五期间的常态。所以,要用辩证思维看待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形而上学地对待既有规则不足以应对前所未有的困难。《立法法》中,给予浦东新区法规特殊地位,是中央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大胆改革的重要举措。上海应该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这项立法权用足用好。鼓励大胆试、大胆闯,并不意味着可以胡来。在鼓励大胆试大胆闯的同时,要建设严密的监督体系,包括强化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以及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珍惜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要遵循司法活动客观规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确保司法活动各环节全过程处于有效制约之下。

第三,要进一步依法慎重处理好改革中出现和形成的复杂经济关系。对于复杂经济关系不能按照传统思维做简单判断,要提高辨别刑民交叉的复杂关系,以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尤其不能动辄抓人,以刑事法律处理经济纠纷。

社会领域: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为积极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努力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矛盾化解、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心态、社区建设等各项工作和相关制度创新,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五五期间,应当把社会治理放到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

首先,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已经由“有没有”发展到“好不好”,因此,要顺应这种变化,以人民群众的需要和社会进步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其次,要着力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治理的内核是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创造了两个奇迹: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和长期社会稳定,这个结果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社会治理有其独特的治理体系、主体关系、互动模式、资源运行机制。党的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一核多元”模式,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枫桥经验”为代表的基层实践经验应该进一步总结,更广泛推广。

第三,要以务实的精神和作风进行社会治理。我们的制度除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个优越性之外,还有一个优越性,就是具有高度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基层社会治理,应当发挥这个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好身边小事。疏解急难愁盼的小成绩累积就能集合成为社会稳定的大成绩。基层稳固了,国家就稳定了。为此,要为失业人群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并积极扩大就业。要为老年人口提供更多养老设施和医疗健康、助餐等服务,通过多种形式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要将社区建设放到重要位置,要完善居民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协调机制,实现让居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涉外领域:为畅通国际交流往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上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是对外展示中国形象的窗口和舞台。上海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在涉外领域开拓创新责无旁贷。

首先,要有完备的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营商环境。尤其要补齐短板。应当对照相关自由贸易区的最高标准,对我们既有的规则进行研究,针对存在的不足加以完善。

其次,要支持商事纠纷民间调解机构的发展。要支持和帮助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上海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发挥民间力量的作用,化解矛盾、解决争端,为国内外各类商户提供便捷、良好的服务。

第三,要支持相关高校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上海是涉外法治人才的汇集地,但是,现有的人才资源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为此,上海承担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任务的高校应当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拓宽涉外人才培养的渠道。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原标题:《十五五规划专题|沈国明: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上海建设》

栏目主编:王多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沈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