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破产的光伏企业正在增多,贵为上市公司的子公也不例外。
7月4日,宝馨科技(002514)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724破申17号】,裁定受理债权人苏州工业园区鑫春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鑫春盛能源”)对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连云港宝馨”)的破产清算申请。
鑫春盛能源以连云港宝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受理其对连云港宝馨的破产清算申请。鉴于连云港宝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清算原因,且主体适格。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规,裁定受理申请人鑫春盛能源对连云港宝馨破产清算的申请。
连云港宝馨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底,连云港宝馨总资产72,518,283.86元,负债总额90,279,847.80元,净资产-17,761,563.94元,营业收入7,484,243.04元,净利润-24,349,486.01元。截至2025年3月底,总资产68,299,699.24元,负债总额87,218,348.21元,净资产-18,918,648.97元。
根据灌南县人民法院《选择管理人结果告知书》【(2025)苏0724法破委字第12号】,灌南县人民法院确定由北京市盈科(连云港)律师事务所为本次破产清算的管理人。
此前,宝馨科技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拟将连云港宝馨100%股权转让给南京银商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转让价格为1元。
但截至2025年7月4日,宝馨科技尚未完成对连云港宝馨的股权转让,连云港宝馨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目前,连云港宝馨金融负债敞口余额约825.39万元,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连云港宝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存在公司将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宝馨科技于2022年开始进入HJT电池组件和钙钛矿电池环节,在安徽怀远和内蒙古鄂托克公开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90亿元,而当时仅为区区的1.04亿元。在安徽和内蒙古,宝馨有2GW HJT+6GW HJT电池组件扩产计划。
宝馨科技也布局了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光伏业务,于2023年推出宝馨户用异质结光伏品牌—“馨屋顶”,提供定制化户用光伏解决方案,已在安徽蚌埠怀远县成功实施。
5月15日,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有国资背景的企业起诉了宝馨科技,要求其偿还股权投资款和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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