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在钟楼区永红街道锦阳社区荣亨逸都小区南广场,

见到一只不算小的黄狗,未被牵绳,在广场上溜达并时而奔跑。

骄阳暴烤,阳光就像无数的火红钢针当头抛洒而下,挡不住。

在烈日下站久了,正常人都会难受、不安、焦躁甚至“发疯”,

这条狗难道就不会突然发起“疯”来,追咬路人尤其是小孩吗?

在这高温的夏天,人们着装较少较短,在流浪狗面前更不安全。

我小心翼翼、慎加防范地走着去办事(这天气里无事不会出门)。

开始时,以为这条狗是小区某业主家的,

后来发现它跑了一圈后,尾随我出了南门,

左拐弯在一家商户门口停了下来,并蹲伏在地上。

我猜想这条狗就是这家商户饲养的,但没有拴起来,让它乱跑。

(顺及,荆川东路有多家临街商户养狗不栓绳)

我认为,养狗不拴绳,与遛狗不牵绳一样,都该被禁止;因为,

行为的性质和可能给不确定社会公众带来的危害,两者是一样的。

谁来管呢?城管可以管吗?城管主要是管理市容市貌的,

而狗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

然若城管统管临街商户养狗未栓绳之事,并统一处置流浪狗

或许付诸实施起来效率最高、并且社会成本付出最低。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