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在钟楼区永红街道锦阳社区荣亨逸都小区南广场,
见到一只不算小的黄狗,未被牵绳,在广场上溜达并时而奔跑。
骄阳暴烤,阳光就像无数的火红钢针当头抛洒而下,挡不住。
在烈日下站久了,正常人都会难受、不安、焦躁甚至“发疯”,
这条狗难道就不会突然发起“疯”来,追咬路人尤其是小孩吗?
在这高温的夏天,人们着装较少较短,在流浪狗面前更不安全。
我小心翼翼、慎加防范地走着去办事(这天气里无事不会出门)。
开始时,以为这条狗是小区某业主家的,
后来发现它跑了一圈后,尾随我出了南门,
左拐弯在一家商户门口停了下来,并蹲伏在地上。
我猜想这条狗就是这家商户饲养的,但没有拴起来,让它乱跑。
(顺及,荆川东路有多家临街商户养狗不栓绳)
我认为,养狗不拴绳,与遛狗不牵绳一样,都该被禁止;因为,
行为的性质和可能给不确定社会公众带来的危害,两者是一样的。
而狗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
或许付诸实施起来效率最高、并且社会成本付出最低。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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