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一批)
经调查,安阳县水冶镇艺术幼儿园、伦掌镇渤海扬帆幼儿园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安阳县水冶镇艺术幼儿园、伦掌镇渤海扬帆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殷都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上述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殷都区民政局
地址:安阳市钢花路缔盛广场八楼811房间
电话:0372-5315603
2025年7月1日
来源:殷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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