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故事,它可以让你在短短几页的时间里就意识到,所谓的正义,可能从来不是为所有人而设的。

这是一个愤怒的故事,也是一个冷峻的故事。它讲述的是一个成功的女性律师,如何在一夜之间失去话语权和信仰的故事。

它将聚光灯投向庄严的法庭,讲述法律在这里是如何运作的,进而提出更尖锐的质问:当法律的程序无法承载女性的伤痛,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这个故事来自苏西·米勒广受好评的独角戏剧《初步举证》。

这个戏剧刚一上映就震撼了整个伦敦的剧场界,随后,它很快登上伦敦西区和美国百老汇的舞台。后来,这个独幕剧的小说版本诞生,让这个故事以文本的形式得以广泛传播,让世界各地的读者都能阅读。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泰莎·恩斯特,是一位出身底层家庭的女性,她凭借着天赋和努力进入了剑桥大学的法学院,毕业之后,她又依靠卓越的辩护技巧和对法律近乎信仰一样的执着,一步步爬上了刑事辩护的巅峰。她相信证据,相信程序,相信法律的天平总是公平的。

直到有一天,她自己成为了受害者。她被一个熟悉的同事性侵了。

初步举证”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在法律程序中,原告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或诉求,以使案件能够进入进一步的审理阶段。

这个阶段的举证,不需要达到“确凿无疑”的程度,只需要证明你的主张是有道理的就行。

举例来说,在一起性侵案的指控里面,原告声称ta遭到了被告的性侵。如果原告能提供事发当天受伤的身体报告、短信记录,或者朋友的证词,这些证明就可以成为初步举证的材料,让ta的指控被法庭接受,从而使得这个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对吧?如果你真的受到了伤害,只要你能拿出一些最基本的证据,就可以声张正义。看起来法律也是完全支持你的。

等到进入真正的诉讼环节,你才需要拿出进一步的证据,比如法医报告、监控录像、证人陈述等等,来完成更严格的实质举证。

可是,事情真的会这么简单吗?

在我们今天要讲述的故事里,“初步举证”有着更深层的隐喻。

泰莎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女性受害者,她本来是一个捍卫法律原则的辩护律师。

初步举证也好,实质举证也罢,这些流程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陌生。但她没有想到,当她试图拿起自己最熟悉的法律武器,为自己申冤的时候,却发现,在当前的司法框架下,性侵的受害者想要初步举证成功,其实非常困难。

这也就构成了故事名字“初步举证”的讽刺:当一个女性受害者站上法庭,她不是被法律保护的人,而是必须努力证明自己真的受到过伤害的那一方。

泰莎不是不懂法律的规则,她甚至曾经就是规则的化身。正因为这样,泰莎的崩溃才格外令人震惊。

她明明是那个最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技巧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的人,却偏偏在试图为自己辩护的时候,发现她竟然百口莫辩,无论如何都证明不了自己受到的伤害。

泰莎的故事,是许多女性故事的缩影。在现实生活中,那些最终选择不再申诉的女性,并不是因为她们没有被伤害,而是因为她们意识到制度无法承接她们的伤痛。而她们的沉默,并非软弱,而是绝望的结果。

这不是一个让你感到轻松的故事,它让你愤怒、难过、沉重,但也正因如此,它才如此重要。

1.我们要相信证据,而非情绪

泰莎·恩斯特出生在利物浦郊区一个普通底层家庭,父亲早早离开,母亲是一位清洁工,靠微薄的工资抚养她和另外两个儿子长大。

考上剑桥,是泰莎人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跃迁。但这个跃迁并不轻松。

在剑桥,她是那一届法学院中为数不多的普通家庭出身的学生。她的口音,她的穿着,她对社交规则的陌生,让她在一开始就被所谓的精英圈子排除在外。

当其他同学在讨论父母在政府机构或者法庭的职务,或者暑期去哪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时,这个时候的她还在费劲地搞清楚学校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泰莎没有精英家庭背景,没有丰厚的经济支持,没有可靠的人脉关系。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头脑。于是,她拼命学习。

别人休假,她就去旁听刑事审判;别人参加上流社会的各种活动,她就窝在图书馆里琢磨各种案例。她不允许自己在任何细节上输给别人,因为她知道,如果不全力以赴,就根本没有未来可言。

她是那种靠能力一步步硬闯出头的人。她深知,要留在这个精英的世界里,她就必须比别人更快、更准、更狠。

在剑桥的几年里,她不仅掌握了英国法律体系的严密逻辑,更习得了一套属于符合法律规范的精英语言。她的措辞越来越精准,她的举止越来越优雅,而她的思维则越来越像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官、律师和政客。

她开始穿得精致又考究,她说话的腔调也变得越来越让人信服,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表达情绪,什么时候该保持冷静。

她为自己打造了一套最完美的职业外壳,现在,没有人知道泰莎来自哪里,她似乎彻底摆脱了自己的底层身份,成为了这个社会里的精英阶层的一份子。

毕业之后,泰莎很快就被一家顶级律所录取。在那里,她从助理律师一路晋升为主辩律师。她的语言风格干脆利落,她的思考逻辑无懈可击。她辩护过的对象五花八门:盗窃犯、家庭暴力施害者、性侵嫌疑人,甚至是被控谋杀的人。

有人问她:“你怎么有勇气为这些人辩护?”

她总是回答:“我不是在为辩护,我是在为程序正义辩护。”

她相信,法律是一道防线,一道不因感情起伏而产生动摇的屏障。她从不感情用事,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冷酷无情。

面对一个又一个坐在被告席上的嫌疑人,她关注的不是他们的表情是否真诚可信,而是辩护的逻辑是不是足够完整,监控录像的画面是不是足够清晰,证人的陈述有没有前后矛盾。

她相信,或者说,她必须相信,法律最终会以最公正也最理性的方式,作出判断。

泰莎为自己构建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社会身份:她是刑辩律师,是捍卫程序正义的战士,是那个能在一切混乱的情绪里,保持清醒和理智的人。她不需要哭泣,不需要理解,不需要同情。她只要赢。她相信制度,或者说,她相信程序胜于相信人。她以为只要能说清楚,只要能提出逻辑闭合的证据链,正义就会站在她这一边。

她说:“只有当你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纯粹的逻辑命题去审视的时候,你才能真正做到公平。”

泰莎不允许自己被同情裹挟,哪怕她对面是一个脆弱又无助的性侵案受害者。比如詹娜。

泰莎还记得,詹娜是一名30岁的中学教师,她在酒后遭遇了一个男人的性侵。她在姐姐的提醒下报警,哪怕濒临崩溃,也依然颤颤巍巍地站在法庭上回忆自己醉酒时的惊恐和无助。

泰莎参与了那次性侵指控的法律辩护。可惜,她的委托人不是詹娜,而是那个被指控性侵的中年男人。

那是一次非常标准,标准到甚至可以写进教科书的交叉质询。

泰莎冷静又精准地指出詹娜证词中的各种问题:

詹娜,那天晚上你一直在酒吧里喝酒对不对?你喝了三杯金汤力,一杯伏特加酸橙,两杯或者三杯红酒,你确定你没有饮酒过量吗?有没有可能,那天晚上其实你已经喝醉了?

如果你真的喝醉了,那你的记忆肯定会有点模糊,对不对?所以当你脱衣服的时候,你其实没有说不,对不对?有没有可能,其实你心里已经反复斟酌,根本就没打算拒绝呢?

在庭上,泰莎只是一页一页地翻阅着记录本,她抛出一个又一个犀利的问题,冷静又残酷地把詹娜的陈述拆得支离破碎。就这样,詹娜败诉了。

看到败诉的詹娜,泰莎有一瞬间的迟疑,但她还是说服了自己,作出宣判的人是法官,不是她。她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履行了律师的职责。

泰莎曾经对一位新来的初级助理说过一句话:“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哭了,就认定她说的是实话。我们要相信证据,不是情绪。”

如今,站在原告位置的是泰莎,曾经她用来击溃受害者的质询话语,此刻像一把把利刃对准她自己,将她分崩离析……

作者: [澳] 苏茜·米勒

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内容编辑: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