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采为提升集团综效,优化资产结构,于董事会决议通过富采集团旗下子公司Epistar JV Holding(BVI) Co.,Ltd.以美金3573万元(约2.5亿元人民币)处分普瑞光电全数股权予LEDVANCE GmbH。交易完成后,富采集团将专注于推动双加值引擎策略的场域加值与方案加值,并透过资产组合调整,提升公司营运绩效。
普瑞光电(原名:开发晶)系富采集团晶元光电透过子公司Epistar JV于2011年为了积极布局照明市场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于厦门,现持有18.77%股权。普瑞光电主要业务为照明产品,非集团现阶段积极布局转型之车用、先进显示、智能感测与AI光通讯等新领域的3+1高附加价值应用范畴,评估不具整合综效,故拟处分资产,收回现金,布局新领域事业。
富采爰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规定,洽请会计师出具之交易价格合理性意见书,并取得董事会核准。对普瑞光电之投资帐列为「透过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非流动」,预计本次处份对2025年资产负债表中之股东权益将减少约新台币6.1亿元,然净现金及财务结构将提升。
交易完成后,富采集团将专注于推动双加值引擎策略的场域加值与方案加值,并透过资产组合调整,提升公司营运绩效,创造股东最大利益。
木林森7月4日晚间公告,下属子公司LEDVANCE GmbH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56亿元购买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光电”)18.77%的股权。
早在2015年9月,木林森宣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亿元投资参股普瑞光电,通过增资扩股获取普瑞光电10.91%的股权。2016年6月,木林森宣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亿元增资普瑞光电。
本次交易前,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pistar JV Holding(BVI)Co.,Ltd.持股比例分别为30.13%、23.37%、18.77%。而木林森持有其17.34%的股权,位居普瑞光电的第四大股东。
通过本次交易,LEDVANCE GmbH将收购Epistar JV Holding(BVI)Co.,Ltd.所持18.77%的股权。木林森表示,通过本次购买股权,将深化公司与普瑞光电在技术协同、产业链整合与市场联动,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照明品牌建设与LED光源技术创新的企业,涵盖了家居、商业、工业和户外照明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从LED封装到照明应用的全产业链布局。2024年度,木林森实现营业收入169.10亿元,同比下降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同比下降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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