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

两人甚至多人挤上一辆共享电动车

这些无视安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已被路面监控和执勤交警‘锁定’!

本期曝光台

聚焦共享车违规载人乱象

对近期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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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日

违法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唐人街

违法内容: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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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日

违法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唐人街

违法内容: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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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日

违法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

违法内容: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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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4日

违法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唐人街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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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6日

违法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

违法内容: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请您做到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3.远离大型车辆。道路上遇大货车时,要做到避让不抢行,主动避开大货车视野盲区。

4.共享电动自行车限1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违规载人

5.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贵港交警提醒

共享电动车设计为单人骑行

违规载人载物极易引发事故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选择合规出行方式

一人一车,守护安全

图文:一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