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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青岛大学浮山校区滢园宿舍门口的铁皮平房,58岁的宿管大爷被发现倒在不足6平方米的值班室里,桌上半包挂面还没吃完,墙角纸箱里整齐叠着10张未签收的工资条。

这个被学生们称为“爷爷”的老人,最终没能等到学校承诺的空调,在43度的高温中走完了生命最后一程。

事件发生后,青岛大学凌晨发布通报,称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具体原因仍在调查。

学生爆料:值班室铁皮屋顶被太阳晒得烫手,窗户被桌子堵住无法通风,风扇全给了门口的流浪猫窝。

这位老人已被拖欠工资长达8个月,日常靠清水煮挂面充饥,甚至挪用自己的退休金给流浪猫治病。

校方将责任归咎于“外包物业”,但与学校合作的山东明德物业迅速撇清关系,称事发区域不在其管理范围内。

用工单位通过外包形式规避直接责任,让基层劳动者成为权益保障的真空地带。

即便存在外包关系,学校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尤其是在未提供必要防暑设施的情况下。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青岛大学早在今年4月就启动了1.18亿元的空调采购项目,计划为7300余间宿舍安装空调,但这项“民心工程”却漏掉了宿管值班室。

学生们发现,就在宿管大爷去世前一天,学校行政楼的空调还开得温度极低,单日耗电1276度,而宿管值班室只能用湿毛巾擦汗降温。

这种截然不同的待遇,折射出对基层劳动者的制度性漠视。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必须为高温作业者提供空调、防暑药品等基本保障,而青岛大学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更严重的是,学校在连续高温预警下,既未调整宿管工作时间,也未提供避暑场所,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如果最终认定大爷因中暑死亡,学校可能面临高达80-90万元的工伤赔偿。

此外,学校还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进一步违反了劳动保护法规。

近年来,高校后勤人员因恶劣工作条件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但多数以“外包责任”草草收场。

当我们在空调房里刷着手机讨论“高校人性化管理”时,那些在40度高温中坚守岗位的普通人,正用血汗为所谓的“双一流建设”买单。

事件发生后,学生们自发接管了大爷照顾的20多只流浪猫,在值班室门口摆满鲜花和猫粮。

或许正如学生在社交平台留言:“大爷走了,但他教会我们的善良,比任何双一流头衔都珍贵。”

宿管大爷不管是直接中暑而死,还是因疾病而死,高温大概率是死亡的第一诱因。

此时青岛大学需要反思的是,当教育管理者热衷于“智慧宿舍”“大数据管理”时,是否还记得教育的初心——尊重每一个为校园默默付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