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杂志 | 何欣洋
上周(6月30日-7月6日),正值炎炎夏日,儿童化妆品迎来销售旺季,家长们纷纷选购痱子粉、爽身粉等产品,让孩子清爽度夏。然而,儿童化妆品市场依旧暗藏诸多乱象。上周,来自福州市鼓楼区的利利民好药师大药房和祥和宜又佳医药商店因销售儿童爽身粉、痱子粉产品存在未备案、标签不符、商标侵权等问题,被执法部门处罚。未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成分不明,安全性存疑,儿童使用后轻则过敏瘙痒,重则引发皮炎甚至因有害物质累积影响发育;标签不符产品使家长难以获取关键信息,易误购误用;商标侵权产品生产质控差,质量难保障。企业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规标注儿童化妆品产品标签,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美容服务暗藏“无标”化妆品!
宁波奉化这家店被罚不冤枉
2025年7月5日,宁波奉化姬娜美容店因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被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经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生活美容业务,从深圳市爱维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处,购入酵素Enzyme Pee、精华Aqua Serum、洗面奶Pore Mask、面霜HydratingCream等10瓶。以上化妆品在美容服务前后配套使用,均未单独收费。于2025年6月12日被执法部门查获时以上化妆品瓶身只有英文与韩文标注,未有中文标签。当事人现场提供上述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营业执照、生产公司韩文资料各1份,调查阶段提供相关中文标签。针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合格的化妆品的行为,决定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未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10瓶;二、罚款10000元。(浙江政务服务网)
销售儿童化妆品存多项违规行为
福州鼓楼区两药房同日遭罚
2025年7月3日,信用福建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福州市鼓楼区利利民好药师大药房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该药房经营的两种粉末给药器(爽身粉型、痱子粉型)存在诸多问题。其一,外标签与实物产品描述不符,且备案证与标签标识预期用途不一致,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二,销售的标称“丁医生”注册商标的粉末给药器,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其三,所售粉末给药器中的爽身粉和痱子粉该产品外标签标识“Babypowder”“宝宝爽身只需轻轻一抹”“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避免误食”等的标识,但未有儿童化妆品标志,未经备案,也未履行儿童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违反《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在处罚方面,对于销售侵权商品行为,因满足相关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针对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予以警告;对经营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及8盒粉末给药器并罚款。最终,该药房被处以警告,没收8盒粉末给药器,罚没款共计10094.03元。当日,因同样原因,福州市鼓楼区祥和宜又佳医药商店被罚没款10081.79元。(信用福建)
化妆品备案不是儿戏
杭州金花医药因此收罚单
2025年7月2日,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对杭州金花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未经备案化妆品的行为作出处罚。经查明,该公司委托生产普通化妆品“勇皓臻品水润修护面膜”130盒,货值金额4089.62元。其委托生产未经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生产的“勇皓臻品水润修护面膜”68盒;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11000元。综合罚没款合计12959.62元。(信用浙江)
拆零销售无标卸妆油、代购“三无”雪花秀
这家公司被罚6000+
2025年7月2日,浙江省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杭州骑进科技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因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引发关注。调查发现,2024年5月6日起,该公司通过阿里巴巴1688平台采购YAQINUO雅琪诺次抛润颜卸妆油,在美团、饿了么平台的京东便利店(桐庐中心店)及线下拆零销售 。这些卸妆油单支仅标注少量信息,无完整中文标签。同时,2024年8月17日,其还通过拼多多海外代购雪花秀产品,不仅瓶身和包装无中文标签,且未在国内备案,公司更无法提供供应商资质等关键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公司的行为涉及多项违规,包括经营标签不符、无中文标签、未备案化妆品,以及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初次违法且涉案金额较小等情节,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给予警告,没收52支雅琪诺卸妆油、29支雪花秀平衡乳和28支雪花秀平衡水,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000元,罚没款总计6090.83元。(信用浙江)
未备案化妆品流入市场!
成都温江彩光美业被罚
2025年7月1日,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温江彩光美业化妆品经营部因严重违规经营化妆品受到惩处。经调查,2024年9月30日,该经营部从佛山市瑞丝卡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16瓶瑞丝卡特角蛋白填充霜(净含量:50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910,执行标准号QBЛT1975-2013,委托方:瑞丝卡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广州市至尚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限用日期20250619),购进价格18元/瓶。这些普通化妆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平台中无迹可寻,属于未备案产品。经营部不仅未对产品进行严格的备案查验,在进货时也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仅查验了供货者营业执照。因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等多项违规行为,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对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予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对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行为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4190元。(信用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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