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河生物发布公告,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进行披露。

金河生物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这一额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45%,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被担保方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西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等多项业务。金河生物持有金河环保100%的股权。金河环保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2.77%,并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也在公告中有所体现。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70,123,209.08元,2025年1-3月为45,124,328.78元等相关数据。

截至目前,金河环保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此次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为全额担保且无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为金河环保提供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有能力控制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1,372.96万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39,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2.87%。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