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6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后居民医保费补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时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之和1070元补缴,从缴费到账之日起设置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上述补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由自治区医保部门确定补缴人员特殊身份类别后转税务部门征收。本通知只适用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后城乡居民医保费补缴工作,新生儿、低保、大学生等动态参保人员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沙坡头区居民朋友们,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将不再享受国家参保补助部分,同时,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为了您和您的家人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我们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及时在集中缴费期内为您和您的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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