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市公安局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大理市文献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经公司实地察看并结合道路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部分公交线路运行路线暂时作出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运行路线及站点调整
1、1路、11路出站后沿建设路行驶到关平路口左转进入关平路,到苍山路口右转进入苍山路。1路行至苍山路与兴盛路交叉路口时右转兴盛路、然后左转巍山路沿原线路行驶,11路行驶至苍山路与兴盛路交叉路口时左转兴盛路沿原线路运行。
2、支3路行驶到文化路口调头返回,不再开往向阳村。为解决向阳片区居民出行问题,21路从火车站每1小时发1班运行至漾濞路口左转至向阳村,在向阳村调头后折返回漾濞路口右转回原线路运行。
3、23路行至惠丰新城红绿灯口右转,至泰安路口左转进入泰安路,再右转进入龙溪路,再左转进入南涧路运行。
4、通勤3:从建设路至关平路口左转进入关平路,然后左转进入苍山路,至七小后右转兴盛路到小花园恢复原线路。
5、通勤4:行至惠丰新城红绿灯口右转,行至泰安路口左转进入泰安路,右转进入龙溪路,经过货运站恢复原线路。
二、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从2025年7月7日起执行,视路面施工情况实时恢复。
三、以上调整请乘客知晓并相互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乘客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7日
来源:大理公交公司
编辑:杨润婷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洱海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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