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彩英者,讳罗塞,本名朴氏彩英,新西兰奥克兰人也,其先世居韩邦。父业未详,母慈姊贤,姊习律法于墨尔本。彩英以丁丑年正月十五生,星次水瓶。
幼时敏慧,八岁随亲徙澳洲,居墨尔本,入坎特伯雷女塾,为校中拉拉队士。
性好讴歌,每诣教堂诗班习声律,然未尝有明星之志,但以歌娱情耳。
初,壬辰岁,韩国乐府YG遣使悉尼,设科选才。时七百人竞逐,录者唯一,父勉其试。彩英登台一曲,声惊四座,遂拔头筹。
年方十五,乃辞澳入韩,为练习生,居首尔,习歌舞器乐,昼夜不辍。
其年八月,为同门权志龙《结果》一曲和声,初现峥嵘,然训练艰苦,尝夜泣致电父母,思乡情切,幸得同门三姝相伴,稍解离忧。
凡四载寒暑,终成技艺,工吉他、钢琴,兼善英、韩、日三邦语。
丙申岁,乐府揭新女团BLACKPINK,彩英以主唱领舞列焉。七月初六,献首辑《Square One》,曲《口哨》《BOOMBAYAH》震世。甫出四刻,霸韩国乐榜魁首;未旬日,斩《人气歌谣》一位,创女团速冠之录。
冬月,于MAMA盛典连夺“最佳新人”“最佳MV”双鼎。时人叹曰:“其声如云雀穿霄,其舞若流风回雪。”
当是时也,BLACKPINK征伐四方:丁酉岁,东渡日本,破武道馆,万众山呼;曲《As If It’s Your Last》入好莱坞巨制《正义联盟》,声动西海。
戊戌岁,辑《SQUARE UP》横扫廿三国榜魁,创韩女团所未有。
己亥岁,《KILL THIS LOVE》破英伦主榜,巡演曼谷,座无虚席。
庚子岁,联西洋歌姬Lady Gaga献《Sour Candy》,登公告牌三十三席;复与赛琳娜·戈麦斯共制《Ice Cream》,风行寰宇。
然彩英志不止此,辛丑春正月廿九,独发单曲辑《-R-》,曲《On The Ground》《Gone》并出。时人疑曰:“女团者,合则强,分则弱,彼能独当乎?”及辑出,销四十万卷,破韩国女伶旧牒;连夺音乐节目六冠,获吉尼斯“流媒最快破亿”之誉。
其曲以英文作词,自剖心迹:“我曾攀星摘月,终悟珍宝在尘壤之间。”
年末,更以独舞斩MAMA“最佳solo表演”,名实俱归。
其容止亦卓绝,身长六尺六寸,金发耀目,时人号曰“澳洲野玫瑰”。或摄于画报,则神秘华丽,姿态万千:衣素T而配靛蓝夹克,飒爽如侠;束灰褶短裙,淡雅若仙。及登台,霸气凌霄,顾盼生辉,观者谓其“刚柔并济,有Girl Crush之风”。
壬寅以降,随团更创辉煌:曲《Pink Venom》破亿如电;辑《BORN PINK》席卷百国;巡演遍及亚欧美,观者百万。
然癸卯岁冬月,YG乐府诏曰:“四姝团约如故,然各立门户” ,彩英遂创个人厂牌,另辟新章。
妮妮曰: 世谓韩娱如修罗场,然彩英以异邦孤女,四载蛰伏,终化茧成蝶。其歌也,融西洋之奔放,淬东土之精工;其行也,守谦冲于盛名,秉坚韧于困途。
昔孔子适卫,弦歌不辍于陈蔡;今观此姝,岂非乱云翻卷,自绽星辉者欤?
后之览者,当知:名花生于绝壁,非劲风不能展其香;传奇成于孤勇,非烈火不能铸其芒。
赞曰:
瀛洲有凤 栖于昆冈
清音裂帛 金羽耀芒
虽历淬炼 未改其芳
振翅寰宇 四海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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