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每个驾驶员
都该牢记的安全准则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不仅酒后驾车
还试图用 “小聪明” 逃避处罚
结果只能是 “聪明反被聪明误”
近日,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城大队在中山大街附近道路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就在执勤警力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时,一辆白色机动车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不远处该车驾驶员在发现前方有执勤警力后,突然紧急靠边停车,紧接着车内竟然上演了 “偷换驾驶员” 的戏码。这一系列反常操作自然瞒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执勤警力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并第一时间调取了周边监控照片。通过监控画面,民警迅速锁定车内杨姓女子才是车辆的实际驾驶员。
随后,现场民警对杨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多条证据面前,杨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杨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暂扣 6 个月、罚款 2000 元的处罚。
朝阳交管提醒,酒醉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任何试图逃避处罚的 “小动作” 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朝阳交警
加小编微信liuyanf003,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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