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司法案例是法治实践的生动注脚,也是传递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为搭建案例写作交流平台,近期安溪法院推出“案析法思 笔述裁心”专题,邀请优秀案例作者,从不同维度分享真实写作思路——如何让枯燥条文在案例中 “活起来”,通过细节还原裁判思维,以通俗表达让公众感知法治温度。期待这些来自审判一线的经验之谈,能为法律实务写作提供启发,也让更多人透过案例看见司法的理性与温情,敬请关注!
在“个案智慧”中提炼“类案经验”
苏亚东,男,现任安溪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三级法官。撰写的案例多次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多次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分析奖项,多次被《福建审判》《刺桐法槌》等省市级刊物采用;撰写的论文多次获评省市级奖项。
在法院工作中,撰写案例绝非是对裁判文书的简单缩写或改写。它是对裁判文书的深度萃取,是将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指引的创造性过程,其价值在于提炼规则、阐明法理、统一尺度、指导实践。结合个人实践,我认为优秀的案例撰写需突破三重境界。
第一重:抽丝剥茧
从“纷繁事实”到“核心规则”
裁判文书是“全景图”,案例则是“解剖图”,案例撰写的第一步就是摒弃大量程序性细节、重复性诉辩及与规则提炼无关的事实,直击案件核心法律问题。在撰写案例时,我们要锁定“靶心”争议,明确本案最具指导价值的1-2个法律适用难点,例如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构建“最小事实集”,仅保留与核心争议直接相关、足以支撑规则推导的必要事实,确保背景清晰、逻辑自洽;要提炼“裁判要旨”,用最精炼、规范的法言法语,概括本案确立或适用的核心法律规则、裁判思路或价值导向,这是案例的“灵魂”,需反复锤炼,确保表述严谨、无歧义。
第二重:深度论证
从“个案结论”到“普适法理”
裁判文书重在解决“本案怎么办”,案例则要回答“类案为什么这么办”。这要求我们在论证“本案”的核心法律规则、裁判思路或价值导向时要更具穿透性、体系性和说服力。在论证过过程中,要“立体化”说理,不能局限于本案法条适用,而是要向上溯源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横向比较类似案例或学术观点,向下阐明规则对行为模式的引导预期,例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结算方式,一方当事人能否要求按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时,就可以运用自愿原则进行分析;要揭示“冲突与选择”,清晰展现裁判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空白、规则冲突或价值权衡,并阐明最终选择的法理依据和裁判逻辑。要强化“指导性论证”,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类案,预判争议点,在论证中嵌入可操作的识别标准、考量因素或裁判方法,如认定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是否有人身依附性,需综合考量骑手是否为全职骑手、是否进行严格的用工管理等要素。
第三重:价值升华
从“解决纠纷”到“引领规则”
优秀案例是法治进步的“微雕”,在撰写案例时,我们必须主动挖掘案例在填补法律漏洞、回应新型社会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独特价值。要凸显“规则创设/澄清”,若案件涉及法律模糊地带或新类型问题,需明确案例对既有规则的发展、细化或澄清;要强化“价值引领”,旗帜鲜明地阐述裁判所蕴含的公平正义理念、公序良俗导向或社会治理目标;要注重“实践呼应”,具体说明案件在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行业行为、指引公众预期、服务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现实作用,避免空泛口号。
案例撰写
是将司法智慧“结晶化”的过程
只有跳出个案局限
以更宏大的视角审视裁判价值
才能将鲜活的司法实践
转化为推动法治进步的持久力量
才能让我们的法治薪火更加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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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民一庭 苏亚东
本期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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