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在投档过程中,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封面 | 姜馨悦

排版 | 徐子月 张锐郅

编辑 | 李蔚 潘海翔

审核|王维 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