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院领导信息”页面显示,李旭辉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李旭辉出生于1970年,早年曾任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组织处主任,后调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历任干部处副处长、干部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处处长。
2015年,李旭辉调任顺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9月,顺义区法院召开会议,免去李旭辉顺义区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同意其辞去顺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随即,李旭辉调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24年3月改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至今。
之前担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靳学军已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管辖北京市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等5个区发生的重大一审案件及上述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同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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