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把公职律师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为公职律师工作注入“机制牵引、队伍建设、职能发挥”强劲动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机制牵动长效发展。成立市、县两级公职律师工作专班,构建“1+4”工作框架,即: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一个主体”,制定《法治蚌埠建设规划(2021-2025年)暨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举措》、《蚌埠市党政机关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关于做好公职律师工作的指引清单》“四项清单制度”,召开全市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采取单月调度、双月通报形式,推动公职律师工作落地见效。

协调联动有效覆盖。定期对全市党政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统计梳理,实行“动态入库、分级管理”。将公职律师工作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做到摸清现状、找准弱项,建账销账。将公职律师工作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督促党政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尽快配备公职律师,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针对县区公职律师短缺情况,建立公职律师池,实施统筹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321人。

职责驱动职能尽展。要求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推动公职律师在各自岗位发挥法治建设职能作用。2024年,全市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讨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623件,参与起草论证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等841件,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659份,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工作862件次,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1377件,参与普法宣传教育630场次,办理民事案件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601件,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其他法律事务700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