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会议。

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表决器表决方式通过了免去叶财旺同志建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事项和免去许友彪同志建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事项。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人事任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胡宗捷同志为建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唐国凯同志为建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洪敏、孙兴禄、江建文、江愫雯四位同志为建瓯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新获任命的胡宗捷、唐国凯两位同志分别作宪法宣誓。

来源 | 今日建瓯

编审 | 华阳

终审 | 杨晓华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