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金融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全市金融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非法金融业务类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融资担保、私募基金销售等行为;以“无抵押贷款”“高额返利”“保本保息”等虚假宣传诱导公众参与非法集资或违规理财;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违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增信、宣传或业务支持等。
2.金融机构违规类
银行、保险等机构变相吸储、高利放贷、暴力催收、违规销售未备案理财产品;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内外勾结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或利用职务之便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等。
3.养老领域非法金融类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宣称“以房养老”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或签订虚假协议;以代办“养老保险”名义骗取保费或个人信息;以预缴“养老机构”费用、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集资等。
4.非法金融中介
非法存款中介服务、非法贷款中介服务、不正当反催收、恶意逃废债务、非法代理退保理赔等。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以“金融科技”“信息咨询”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群组等渠道开展非法“套路贷”“校园贷”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受理单位:子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1.举报电话:0911-7119236
2.邮寄地址:子长市石窑坪公安局4楼
(二)受理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子长监管支局
1.举报电话:18609119756
2.举报邮箱:zcsjrjdglj@163.com
3.邮寄地址:子长市瓦窑堡镇桃园村天然气办公大楼三楼302室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线索(包括涉事主体名称、地址、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
2.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3.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1.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存贷款、理财、保险等业务;
2.切勿轻信“高回报、零风险”等虚假宣传,避免参与非法集资、非法网贷等活动;
3.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或自身权益受损,请留存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打击非法金融,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子长市金融安全稳定。
子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子长金融监管支局
2025年7月7日
网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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