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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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AI技术加速迭代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AI工具进行图像生成、文本撰写、音乐创作……网络世界中,AI创作犹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
这似乎是一场风暴,彻底改变了创作领域的“游戏规则”——原本由人类主导的创作领域,如今AI也能大显身手。但是,这也带来一系列棘手的问题:作品著作权归谁?法律如何界定AI创作?由此,社会的发展也受到一系列深远的影响。
本专题以“关注AI创作边界”为核心,既呈现了当下的人们如何借助AI开展创作的生动画卷,也梳理了AI作品侵权纠纷的典型案例,还邀请了权威的法律专家解读AI时代下复杂的法律困境,并对未来进行展望,以期探寻著作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平衡之道。
2023年2月,李某使用AI软件制作了一张名为“春风送来了温柔”的图片,并加上了“AI绘画”等标签,随后将其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刘某看到这张图后,将其直接拿来作为自己文章的配图使用,同时抹去了保存图片时平台添加的署名水印。
2023年5月,李某起诉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同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被告侵害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刘某支付李某500元赔偿。法院审理后发现,李某制作的图片虽为AI软件生成,但是其在设计和制作时花费了不少心思。
此案承办法官朱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利用AI生成的内容是否构成作品,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查明人类使用AI模型的技术原理是否给人以创作空间,以及生成的内容是否体现了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通过设计提示词,不同的人会生成不同的结果,这种差异可以体现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综合考量后,法院认定,李某作为图片的作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刘某未经许可将李某作品作为配图使用且抹去水印,侵害了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
据了解,此案是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案,首次从司法裁判的角度确认AI生成的内容具有作品属性。
图为案中涉争议图片
今年3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江苏首例AI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此案原告林某是一名AI生成内容的设计者。2023年2月,林某使用AI软件创作了一幅名为《伴心》的作品,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美术作品登记。
图片来源网络
之后,他在常熟某商业广场的湖面上,发现了一个与自己作品相似的创意装置,且《伴心》一图被用于相关商业项目网络广告宣传。林某于是将生产相关装置的杭州某公司和装置安置的管理方常熟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明确,涉案AI软件的用户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服务生成的图片作品资产及其权利属于用户。并且,林某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体现了作者的意志。
据媒体报道,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胡越介绍,林某的作品经过了人工干预下的多轮迭代,所以最终法院认定这个平面的美术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法院判决认为,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伴心》进行网络传播构成侵权。
但法院同时认定,林某的著作权应限定于该图片,被告常熟某房地产公司以“爱心”为基础建造实体装置行为不属于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方连续三天公开向林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AI创作者的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丰某某通过某AI软件创作了“幻之翼透明艺术椅”系列美术作品,并将其发表在社交平台。不久,他发现朱某某在社交平台发表多件笔记介绍并推广一款与“幻之翼透明艺术椅”相似的儿童椅。丰某某遂向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图为案中涉争议图片
法院认为,丰某某主张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丰某某的诉讼请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AI使用者应当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以证明其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对最初生成的图片进行调整、选择和润色,以体现其对图片的布局、比例、视角、构图要素、色彩或者线条等表达要素作出了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而丰某某仅通过简单提示词触发AI生成的内容未能体现独创性智力投入,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今年4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定——因上诉人经法院发通知单催缴,在通知期限内仍未缴纳上诉费,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的申请,此案一审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还有一些案件,给AI生成服务的提供商和使用者敲响了警钟。
2024年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就Tab网侵权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被告提供的AI生成服务侵犯原告IP“奥特曼”,构成著作权侵权。
判决书显示,被告提供的AI绘画功能可根据用户指令(提示词)生成对应的图片,如用户输入“生成一个奥特曼”,即生成奥特曼形象图片。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生成图片保留了美术形象的独创性表达,并在多个关键特征与作品具有极高的相似度,构成实质性相似。
此案中,原告向法院提出30万元索赔,最终获赔1万元。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考虑到生成式AI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需要同时兼顾权利保障和产业发展,不宜过度加重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防控AI生成内容侵权责任风险,已经有相关保险产品出现。
今年5月,在江苏无锡,一种“生成式AI生成内容侵权责任保险”正式落地。这份保险针对被保险人在大模型使用中无意间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第三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保险期限为1年,保费为1.5万元,以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应诉费用以及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认定的赔偿金额作为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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