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就是国家层面大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具体到我们利用专项资金开展以工代赈的项目,比如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就会广泛用到以工代赈,在城市的政府重点投资工程中也可以推行以工代赈。

现在已经发展到强调把以工代赈作为稳就业、稳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按照7月8日发改委公布的信息,已经新增下达1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

目前已经开始支持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1975个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45.9亿元,助力31万名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

或许会有朋友想起20世纪20-30年代(1929-1933年)美国大萧条期间的以工代赈,但实际上,这是我们早在春秋时期就用到的方法,唐宋时期更是达到顶峰!

以工代赈的事例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中,当年齐景公(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公元前547年-公元前490年在位)的时候“饥,晏子请为民发粟,公不许,当为路寝之台,晏子令吏重其赁,远其兆,徐其日,而不趣。三年台成,而民振。故上悦乎游,民足乎食”。

晏子(即晏婴,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改革家)以“以工代赈”的形式在为君王修筑好游乐场地的同时,饥民从中得到了救助的粮食,这是文献记载中工赈的最早实例。

而且“以工代赈”的思路理清、具体方法等等在先秦时期管仲的思想中也有提及,比如“若岁凶旱水泆,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筴也”,后来就形成更加可具操作的工赈办法。

在我国古代,“以工代赈”其实具有一石三鸟的效果,在灾荒赈济或公共事务中具有节省政府财政支出,防止凶年流民、盗贼产生等诸多社会效应,所以历代封建王朝也多采用这种办法。

以唐代为例,李频担任武功令时,“有六门堰廞废百五十年,方岁饥,频发官廥庸民浚渠,按故道厮水灌田,谷以大稔。懿宗嘉之,赐绯衣银鱼,擢侍御史”。

也就是说,在唐代的水利工程方面,“以工代赈”的现象就已经比较多了,尤其是中唐之后,水利工程修筑的普遍化趋势,更让“以工代赈”越来越普遍。

进入北宋时期(公元960年-公元1127年),“以工代赈“的明确记载开始在文献中大量出现,这实际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北宋特殊的社会经济状况。

如所周知,北宋时期最严重的就是三冗问题——冗官、冗兵、冗费,这三个难题一直贯穿于北宋王朝的始终,成为北宋政治与经济的基本特性,所以北宋给我们的印象更多表现为怯懦、惧战;尚文、排武等等。

如果加上向周边少数民族势力议和,比如“以岁币求和平”,而“岁币”就成为了北宋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再加上大量官吏机构的设置,以及养兵政策等内容,对于政府财政而言无疑又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由于,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范仲淹(公元989年10月-公元1052年6月),是北宋最早提出“以工代赈”思路和具体方案的人。

范仲淹把这个思路结合北宋的实际国情具体表述为:荒歉之岁,日以五升,召民为役,因而赈济,一月而罢,用米万五千石耳。

在范仲淹看来,如果能够将“以工代赈”作为一项国策长期执行,国库虽然要支出万余石粮食作为招工赈灾的手段,但比有灾时单纯耗费数十万石米谷要有利得多,而且政治和社会都会相对稳定,这才是无法用钱粮衡量的。

因此,范仲淹在他所有的改革措施中都竭力主张相关的思路和做法,比如“以有余之财以惠贫民”、比如“募民兴利…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等等。

平心而论,这样做确实可以让北宋用消极维持农业劳动力的赈济性支出,忽然可以变成积极的、主动的、可以让普通民众尤其是灾民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既可以赈恤饥民,又可以兴修水利,还可以避免流民甚至叛乱的产生。

其实,还有一个重点,即“惠而不费”——“以工代赈”的实际支出,是以维持基本生存为标准的,不是以生活得很好为标准,所以实际产生的财政负担并不重,报酬也不一定会是钱财,粮食及生活用品都会受到民众的欢迎,比起被动救灾甚至放任不管而产生的巨大破坏,要便宜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