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

1. 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因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长城汽车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 同样基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确认调整合法合规,不影响股东权益。

3. 预留授予部分价格同步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也因利润分配作出相应调整。

4.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长城汽车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表示,此举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票上市条件或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此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体现了长城汽车对股权激励管理的规范性,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