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商丘市人社局获悉,全市范围内2025年度人才生活津贴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此次人才生活津贴的发放对象为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引进到商丘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取得“双证”),且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保的人员(不含中央和省驻商单位),自缴纳社保当月起开始发放。

津贴标准方面,硕士研究生为500元/月/人,博士研究生为1000元/月/人,按年度发放,从审核批准之日起连续发放3年

在申报审核环节,个人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首次申请需提供《商丘市全日制硕士(博士)个人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或创业相关材料、无违法违纪和个人征信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申领第二、三年度津贴的,仅需提供信息登记表、无违法违纪和个人征信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审核程序分为三步:首先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将拟发放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随后,各县(市、区)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县(市、区)人社局,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县(市、区)人社局复审并形成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直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最后,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审核确定拟发放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名单反馈市财政局。津贴发放则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再由市人社局拨付至用人单位,最终由用人单位发放至相关人员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人才生活津贴按年度发放,在商丘市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暂不发放,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明年可继续申报,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个人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4日至8日将进行集中复审,需提供个人申请材料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商丘市全日制硕士(博士)信息汇总表》、审核情况报告及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等材料,且须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强调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工作须依规依纪进行,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违规违纪者将被严肃追责问责,个人若存在丧失或违背相关政治思想条件和职业道德、擅自离职等情形,将立即取消发放资格并停止发放。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