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化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12户种植户的货款纠纷,以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深井镇韩家坡村12户种植大棚西红柿的农户,因代收人苏某某拖欠货款6万余元长达五年,经多次调解和诉讼仍未获偿。初夏时节,几农户发现苏某某卖牛后将其围堵,情绪激动,宣化法院执行法官冯颖闻讯立即赶赴现场稳控局面。
经查,被执行人苏某某确因养牛投资亏损,现金匮乏,牛价大跌导致资产严重缩水,无力全额支付现金。面对申请人急需资金的诉求和苏某某的现实困境,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出“以物抵债”方案。经耐心释法和组织双方在牛棚现场协商,最终促成和解:苏某某当场支付部分现金两万余元,剩余债务以其状态良好的牛进行抵偿。
该案是宣化法院落实“如我在执”理念的生动实践,在活体动物的处置过程中,采用创新的工作方式为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提供新思路,高效、务实地化解了矛盾,兑现了胜诉权益。(李颖 温欣)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