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单位每年应当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相关公式如下:

单位缴存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部分+个人缴存部分

今天小编已经收到武汉公积金中心发来的基数变更短信,在公积金中心小程序也可以查到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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