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对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2025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一)申报主体
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可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
3.企业应为相关申报产业领域的生产型企业,自有专利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的50%以上。
4.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须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项目成果,以往有相关专业领域企业运营类导航项目成果的优先。
5.申报单位为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种子入库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的优先推荐。
6.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须拥有合法来源的专利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
7.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和分析工作;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8.项目申报领域聚焦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和五大未来产业(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
9.每个申报单位至多可以申报1个项目,且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验收要求
1.专利导航项目工作总结。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情况,按照需求分析、团队组建、方案制定、信息采集处理、质量控制、成果产出、成果运用和绩效评价等环节,实行闭环管理。
2.专利导航数据库。专项专利导航数据库(集)界面及查询网址。
3.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报告包括项目需求分析、信息采集范围和策略、数据处理过程和方法、专利导航分析模型和分析过程、结论和意见内容等。
4.项目成果运用情况。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实施、推广、运用于实际的证明材料。
5.项目经费投入使用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具体内容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
(一)申报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鼓励以企业为项目牵头单位,与联盟、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围绕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构建高价值专利池或专利组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或运营能力,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2.申报单位拥有自主核心发明专利,已拥有的与培育工作涉及产业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开展专利布局。
3.申报主体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其中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年平均研发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
4.申报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最近两届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金种子”入库成长级企业的优先推荐。
5.项目申报领域聚焦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和五大未来产业(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
6.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属于上述支持领域。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预期专利成果对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7.企业稳定经营3年以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8.申报对象只限申报一个项目(高校以学院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且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如联合申报项目,申报时有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仅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及一家合作单位。
(三)验收条件
1.项目期满生成1个结构优良、布局合理、对促进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其中至少包含50件有效发明专利及10件国际专利合作协定(PCT)申请。
2.项目期满应围绕相关领域产业链核心技术形成研究成果,开展专利布局和收储、许可、交易等业务。
3.项目培育期内,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专利池或专利组合开展的运营收入均有显著增长。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申报由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限额推荐,结合截至2024年底各区、县(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因素分为3档进行名额分配。
(二)组织方式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工作,动员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申报,严格把关、遴选,择优推荐,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两份)和其他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请对照相关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装订整齐后报送区、县(市)市场监管局。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7月25日前向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将纸质材料于2025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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