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多孩家庭合理购房需求,我市推出支持多孩家庭“住有所居”购房活动,对符合国家多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诸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发放购房补贴,总金额5000万元!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 ↓
活动基本信息
1、本次活动面向哪些家庭开展?
此次活动面向符合国家政策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
二孩”指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 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第三孩。
2016年1月1 日(含)之后出生的多胞胎家庭可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补贴。
父母离异的,根据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书中子女归属确定个数;合法收养的,也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而且本活动不受户籍、房产限制。
2、活动在什么时间进行?
活动时间是从2025年7月15日到2026年12月31日。按申请受理登记时间顺序,先购先得,额满即止。

补贴标准与申领
3、可以享受多少补贴?
二孩家庭可享受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价值的10%(不包含车位、储藏室等附房价值,下同),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可享受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价值的15%,最高不超过40万元。
4、怎样申请补贴?
在活动期限内,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永昌路8号)一楼102办公室申请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每户家庭仅可享受一次:
▷申请表(附件 1);
▷《浙江省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户口簿、收款银行卡及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相关证明材料;
▷非诸暨户籍的,需提供生育管理地的生育情况说明(示例见附件 2);
▷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5怎样审核和发放补贴?
活动期间,由市建设局、卫健局、民政局、人社局、法院等部门进行集中联审,联审通过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建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下达资金,再由市建设局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其他重要事项
6、购房有时间要求吗?
申请人应在活动期限(2025年7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预告登记,并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申请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补贴可以和其他政策叠加吗?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与高层次人才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三改”征收房票等不可在同一套房源叠加使用。
8、购房合同解除或提前交易如何处理?
1、享受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应先将购房补贴退回至市财政。
2、享受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房屋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 3 年的,不得擅自进行赠与、买卖、设定房屋抵押权(除购房贷款抵押外)以及上市交易等操作,确需进行上述操作的,购房人应先将购房补贴退回至市财政。
9、特别提醒
2025年7月15日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又重新签订合同的(包括房屋权利人更名、同一项目中换购商品住房、退房后同一项目中重购商品住房等情形),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10、虚假申报如何处理?
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活动咨询
▷是否满足活动对象条件可在购房前咨询相关部门。诸暨市城乡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7187791);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永昌路8号)一楼102办公室(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附件1:诸暨市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

示例附件2:享受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生育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