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只是想着放暑假了,找个地方打工赚点零花钱,没想到打完工老板关了饭店跑路了,我现在想起诉要回我的工资,可是我也不懂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也不知道怎么写起诉状……”小姚(化名)在向检察官反映情况时说道。
2024年6月至8月,未成年人小姚受张某某雇佣,在仪征某饭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张某某曾向小姚口头承诺每月给付小姚工资人民币4000元。结果工打完了,饭店却关门了,后来小姚多次向张某某讨要工资未果,遂向仪征市检察院检察官反映了维权难题。
△与未成年人小姚谈话了解案件情况
该院检察官对相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在接受小姚法律咨询时向小姚说明了维权渠道及相关法律知识。2025年4月23日,小姚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仪征市检察院于当日决定受理。
△与小姚核实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释法说理
检察官在了解小姚提出的证据收集及诉讼文书撰写等实际困难后,与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为小姚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并协助小姚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2025年5月26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同年6月9日,小姚与张某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向小姚支付全部欠付工资。
检察官提醒
在假期打工时为了提前避免“踩坑”,务必牢记求职的“关键三步”:
“查”:在接受任何兼职工作前,大学生均应仔细核实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选择正规安全的用人单位。
“签”:拒绝口头承诺,应要求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同时注意留存合同原件,为维护自身权益做好准备。
“留”:劳动者应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微信聊天、录音、考勤记录、工服工牌等证据,以备在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凭证。
同学们,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寻求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学校的帮助。
来源:江苏法治报
文字:葛婷
编辑:吴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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