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定于2025年7月17日零时起,重新启用下列固定交通监控技术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处罚。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具体点位如下:

特此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0日

来源:北川发布

编辑:曹天玥

一审一校:王姝潼

二审二校:曹周林

三审三校:王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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