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7月10日消息,国星光电公告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国星光电股票的承诺函》,确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承诺函出具日,其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情形;自承诺函出具日至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且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承诺减持,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国星光电所有,并依法担责 。

本文源自:金融界快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