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授权

自2023年4月至2025年7月,德明利历经多场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多项议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但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注销手续并履行减资程序。

因权益分派调整回购数量与价格

  • 调整事由:2025年7月2日,德明利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61,770,3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 调整方法及结果
    • 回购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815,662股调整为1,141,927股,预留授予部分由165,438股调整为231,613股。
    • 回购价格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87元/股调整为13.26元/股。

因员工离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激励对象李佳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其尚未解除限售的1,656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 回购价格:按13.2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算。
  • 资金来源及总额:公司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约为21,958.56元(尚未计利息)。

律师事务所认为,德明利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授权,调整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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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