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2025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致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
永新县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欢迎有志青年到军队这个大舞台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淬炼成钢,书写绚烂、无悔的青春篇章。为使广大青年及时了解兵员征集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应征报名唯一官方网址“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入“应征报名”后,按流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三、征集对象和年龄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非全日制(中专、大专)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且年满 18 至 22 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四、入伍程序
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后,应征青年需电话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确认。入伍程序按照以下阶段组织。
1.初检初审。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病史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征兵网报名成功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参加初检初审,主要是对身高、体重、视力、下蹲等基本身体条件进行目测初检,对学历条件进行审核。
2.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县征兵办根据工作计划,确定上站体检的时间、地点,通过乡镇初检初审的预征青年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病史记录等材料,按照征兵办通知,按时参加;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会同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展开,考核组走访调查时,预征青年及家长到场参加。
3.役前教育。县征兵办结合体检和政治考核情况,综合青年表现、备战打仗需要、服役意愿、符合条件优先征集对象和各类条件人员,确定役前教育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10一15天的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4.综合评估。县征兵办组织教育、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应征青年,围绕“文化程度、体质状况、体能水平、心理素质、适应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和量化赋分。
5.预定新兵。县征兵办牵头召开军地联审定兵会,根据青年综合评估、入伍意愿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分维度分类型,确定拟定兵人员名单和替补人员名单。
6.张榜公示。对拟定兵和替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7.批准入伍。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适龄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
五、基本体质、视力要求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详细体检标准请在全国征兵网查询或咨询所在乡镇武装部)
六、优待政策
现役和退役军人受到社会尊崇,依法享受优先优待。地方政府和兵役机关为入伍青年家庭悬挂“光荣军属”门牌。机场、车站、医院等服务单位开通“军人优先”窗口,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参观省内景点门票免费或享受半价。退役后可持《退役军人优待证》依法享受优待。
一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课程。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为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7)大学毕业生奖励金。我县当前政策,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入伍,激发参军热情,对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奖励15000元。
二
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生活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2)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在校生在此基础上增发10%,大专毕业生增发20%,本科毕业生增发30%,进疆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其他同等条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进藏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其他同等条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倍,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按照相应等级给予一定金额的增发。
(3)选取军士。①报考军事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关军士军衔。②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关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4)选拔军官。①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②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三
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取。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江西省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露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八、咨询方式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希望你们积极投身军营,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梦想,实现人生跨越。
永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来源:永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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