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监控是时刻监控水库水位

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的重要设施

是建设立体化防汛抗旱系统

的重要环节

竟有不法分子

对其电池动起了歪心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29日

华容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

接到水利部门工作人员报警称

东山多个水库防汛监控内

备用电池被盗

正值汛期

若水位数据监测不及时

就可能延误洪涝预警

接警后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分析研判

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

犯罪嫌疑人 文某、徐某

并于7月3日将两人成功抓获

经查

文某、徐某 两人均有犯罪前科

在接触到水库电路维修业务后

产生了盗窃 水库 防汛监控电池的想法

5月以来

两人疯狂作案十余起

盗窃蓄电池50余块

目前

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水利设施是国家重要的民生设施,盗窃相关设备可能会触犯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如果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防汛设施在防洪监测

以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请广大群众自觉爱护、保护公共设施

主动制止、检举、揭发盗窃

和破坏公用设施的行为

来源:华容警事

华容生活圈

华容人气旺、信誉高、服务好的自媒体矩阵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