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执破融合”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两级法院执破融合”案件辅助中介机构办法》,经本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拟确定以下10家机构入选全市两级法院“执破融合”案件辅助中介机构名册。现将名册予以公示:

一、常驻辅助中介机构8家:

陕西信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兆(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

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陕西三联破产清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陕西睿普律师事务所

二、备选辅助中介机构2家: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5日,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辅助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本院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五)因不适当履行职务或者拒绝接受受理法院指定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从中介机构名册除名之日起未逾三年;

(六)缺乏担任中介机构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七)缺乏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八)申报材料故意弄虚作假;

(九)其他不宜编入中介机构名册的情形。

联系人:鲁建卫

联系电话:0917-3261723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3号楼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