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林某涉嫌行贿罪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林某联系到时任万宁市人民医院院长的陈某(已另案处理),请求其为自己提供承揽该医院工程项目的便利,并约定事成之后将工程回款的5%作为好处费送给陈某。此后四年间,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林某承揽万宁市人民医院多个项目的建设,并在资金拨付方面提供帮助。截至2023年底,林某的公司项目回款共计1084万余元人民币,按照约定,好处费为54万余元。林某按照陈某的指示保管上述好处费,截止到案发时,尚未送出。案发后,林某将54万余元赃款退缴至万宁市财政局账户。公诉机关提请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程序规范,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万宁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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