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宁县昌宁某砖厂越界开采案的通报

2023年8月至10月,乡宁县昌宁某砖厂在其矿界南侧超越批准范围开采砖瓦用黏土矿13676.55立方米,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4月,乡宁县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706元,并处违法所得30%的罚款计人民币16411.8元,合计罚没款71117.8元。目前,该砖厂已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罚没款71117.8元已缴清。

此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我县打击非法采矿、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坚定决心。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现对该案予以通报。各矿山企业务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依规开采,杜绝任何形式的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乡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对各类非法采矿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违法采矿乱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乡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