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报道了唐轩公馆小区“凶宅”事件(),引发人们持续关注,就在刚刚,沈阳百姓一家亲获悉,租客韩女士已委托律师诉至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同时,起诉状在社交媒体曝光。
起诉状叙述的事件经过与我们昨天报道的内容一致,在诉讼请求上,原告除了要求房东赔礼道歉和返还剩余租房款外,还要求赔偿临时匆忙搬家产生的费用。
另外,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得知此事后,此后原告多感不适,噩梦不断,时常惊醒,经家属陪同至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报告处理方式:1,给与支持性心理疏导,进行疾病健康教育。2,定期复诊,病情变化随诊。3,避免刺激,家属注意防护,保护患者安全。4,合理膳食,保持良好作息习惯,劳逸结合,适当休息,避免不良因素刺激。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此次行为对其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造成了原告的精神损害,据此,原告还提出了精神赔偿要求。
该案代理律师表示,针对此案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肩负着整治此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与发展的义务!
最终法院将会如何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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