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苍南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整治

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苍南公安交警

即日起至10月14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1

整治重点区域

暑期教育培训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周边道路,城市主次干道、重点路口及城郊结合部。

2

整治重点车辆

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老头乐”代步车、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

3

整治重点违法

骑乘(特别是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和二三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机动车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飙车炸街、农村“两违”等易肇事致祸违法。

7月10日

苍南公安交警

开展全县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

“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孝财,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黄复兴一线督导整治工作。

交警大队领导带队开展整治工作,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雨篷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

行动中

以定点检查、路面巡控相结合的方式

加大对全县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

见违必究、见违必查

形成高压严管的整治氛围

大队部警力

灵溪交警中队

金乡交警中队

桥墩交警中队

钱库交警中队

马站交警中队

宜山交警中队

矾山派出所

藻溪派出所

赤溪派出所

炎亭派出所

大渔派出所

霞关派出所

1、骑乘电动自行车、二三摩托车出行,请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保护您生命安全的关键屏障。

2、坚决杜绝酒驾、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守法出行是对自己、家人和他人负责。

3、拒绝非法改装,守护骑行安全。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火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坚决做到不买、不开、不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老年代步车”)。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大家主动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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