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临沂最近有两件事很火,
第一个是刀郎到临沂开了演唱会。其实相比于刀郎,下面这个这位老阿姨的清唱却能十分的打动人。
谁不说俺家乡好。一座座青山紧相连,一朵朵白云绕山间,搭配上沂蒙人独特的嗓音,会让人有一种家乡那种静谧的温暖感。
但相比于第一个老人家的温暖,第二个事件看到后让人就非常压抑了。
大意是一个开小饭馆的女士,日常喜欢发个视频记录生活,然后这天她忽然收到临沂市监局的电话,大意是她在短视频平台分享的菜品被认定为违法广告,然后要罚款50万!
二,
这件事是不是很可怕。
捋一下这件事的脉络。
一是,女士分享的视频是下面这两个。
可以看到都是临沂较为特色的一些本地菜。而且,这个视频上没有标注价格,没有购买链接,甚至连声音和店铺的地址都没有标注,如此就违反了广告法?广告,顾名思义,以售卖物品为目标,但这个饭馆老板拍的视频很显然不是为了售卖,只是纯粹分享,。
这种情况在短视频很多人都会记录。
有开花店的,人家线下都卖不过来,但老板娘热爱记录,就拍了很多花朵,那么按照临沂市监局的标准,怕是也要罚款。
二是,一家很小的饭馆,只是拍了个视频,为何得到的是45万的天价罚款?
我记得去年写了盐城一个屠户帮助患癌邻居售卖羊肉被罚款十万的事情,当时我写了好几篇文章,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不能为了罚款而处罚,要结合现实的实际情况。
后边中合格处罚撤销了,因为最高检关注了这件事。我记得最高检专门有个文件就是针对这种小过重罚的现象,大意是这种有权任性的事情需要纠正。
那么临沂市监局大概对最高检的文件精神没有领会到,尤其是,人家并没有触及到违反广告法。
三是,在媒体的报道上可以看到这件事里面有一个细节。
大意是,3月22日她接到了临沂市兰山市监局的电话,称她发布的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让她配合调查,但是当时这位女士在几十公里外的娘家,就在电话里表示一周内过去市监局接受调查,而且还第一时间删除了视频。
但没想到的是,3月24日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就塞进了门缝里,而且告知书上写着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可以依法重罚,所以拟对饭店罚款45万。
这一节是不是很好解读。
你没有接到电话立即到来就是拒绝调查,拒绝调查就要从重处罚。
是不是很任性?
有权任性在公务大省是一个普遍的家风,我和临沂地区的朋友吃饭,大家桌上探讨的都是以认识某局,某行长,某处为荣。因为你认识了这些人,代表着你在当地可以横着走。做任何生意都不用担心被查。
但你要不认识,你要对这些处啊,局啊不尊敬,那就是天灾降临。
但你们的家风是家风。
道理还要讲!
如何认定人家这个视频就是违反广告法?临沂地区,兰山地区这样的视频太多了,我随手搜都能搜到几百个。如此,是不是大家都违反了广告法?
其次,女士在电话里明确提到一个星期之内会到市监局配合调查,第三天都不到就将处罚文件送达,当中抛开审批的时间,代表着挂断电话就已经决定处罚45万了。
那么这个45万的决定是谁下达的。理由是什么?人都会有在外地的时候,不能说你一个电话我就立刻到场,有事耽搁就是拒绝的话,那么你们发声明了新的词汇解释。
三,
我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记得临沂地区有一家上过热搜的理发店。
当时因为一个女子去理发,然后不知道怎么就惹到大小姐不开心了。然后直接对理发店的老板说,过一会我换一身衣服再来。
结果理发店一会就被税务检查了。
那么这种行为,说实话相比于求财的那些罚款是更恶劣的。
求财的无非是缺钱了,找个借口罚款一波。
但这种是任性到你见了它们必须把腰杆弯得低低的,是塑造地位的尊卑意识了。
再说白了,这是告诉你,你和他们虽然都长了眼睛和鼻子,但它们是人上人,是不一样的,是见了要跪着的。
四,
是不是很可怕。
看完上面这件事,我想起了朱德庸的那句话:
人生真的不容易,给自己敬个礼。
蛮悲哀的。
我上个月一整个月尽量的不让自己的文章涉及风险,因为真的这样下去文章再写就没意义了。然后保持了一个月的风花雪月,到现在我是发生了火车,青岛,天水这几件看到不得不写的事件,就多说了几嘴。
看见没有。
这多说的几嘴,代价不是一般的大。
这人间,有时候想想挺荒诞的。荒诞到你一个任性,对于被人就是时代压在心口的大山啊!
小时候,拉板车求生的人们常说,赶驴,赶路,早晨起来见不到太阳,晚上回来踩碎了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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