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叙州区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目录的

公 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5〕18号)要求,现对宜宾市叙州区区级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予以公示。

一、区级行政执法单位

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45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5项、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局23项、区林业局20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8项、区农业农村局17项、区文广旅游局17项、区交通运输局15项、区卫生健康局13项、区水利局11项、区气象局9项、区消防救援大队8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1项、区民政局6项、区财政局5项、区司法局5项、区医疗保障局5项、区国家保密局4项、区经济和信息化局4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项、区商务局4项、区教育和体育局3项、区发展和改革局2项、区应急管理局2项、区残联1项、区档案局1项、区经合外事局1项、区民宗局1项、区国防动员办公室1项、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项、区新闻出版局1项、区统计局1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岸街道办事处5项、柏溪街道办事处5项、赵场街道办事处5项、观音镇人民政府11项、柳嘉镇人民政府11项、合什镇人民政府11项、樟海镇人民政府11项、高场镇人民政府11项、泥溪镇人民政府11项、蕨溪镇人民政府11项、龙池乡人民政府11项、商州镇人民政府11项、安边镇人民政府11项、横江镇人民政府11项、双龙镇人民政府11项、凤仪乡人民政府11项、南广镇人民政府11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因法定依据发生变化导致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宜宾市叙州区区级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目录

2.叙州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目录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7月11日

宜宾市叙州区区级行政执法单位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目录

叙州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目录

撰稿:郭惠

编辑:陈静文

审核:刘锦国

审签:梁奇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