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不法分子将废旧水泥罐车伪装成“移动加油站”,以低价吸引顾客,殊不知这简陋的储油设施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周边安全,更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环境。法院最终以“危险作业罪”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在惠城区小金口街道的一处停车场,乍一看,这里与普通停车场没有任何区别,而实际上,里面却暗藏玄机。原来,在这里,有一处私人加油点。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2024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的举报,在小金口街道的一处停车场内,发现被告人利用一辆废旧的水泥罐车作为装柴油的容器,私自销售柴油。
一辆不起眼的废旧水泥罐车,实际上却是个小型柴油库。原来,2023年8月开始,被告人陈某拿出了2000元现金当作敲门砖,入股了郭某的黑油点,并在停车场内为前来的顾客加油。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他从2023年8月份开始一直到2024年12月案发,经营了一年多的时间,他是将柴油装在废弃的水泥罐车罐内,然后利用加油设施对外私自销售。
据陈某供称,当时他是以5.68到5.71元/升左右的价格购入的柴油,柴油运到加油场后,陈某便以6元/升左右的价格进行出售,而彼时正规加油站的柴油价格约为7元/升。在差价的诱惑下,黑油点的生意自然不错。2024年1月26日,公安人员得到线索展开侦查,发现该场所擅自存放和售卖汽油,在现场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并缴获油桶、油枪、油量表、加油机以及疑似汽油0.27吨。经核查,截止案发,陈某在其中共获利1万余元。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按照相关规定,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柴油,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在本案当中,被告人是没有相关的许可证的,属于非法经营。
众所周知,黑油点安全隐患极大,这些非法站点多利用简陋的改装车辆或民房储存柴油,设备缺乏基本防爆措施和消防设施,油品泄漏后极易在空气中形成易燃易爆气体,遇到明火或静电就可能引发猛烈爆炸,如同“移动炸弹”般严重威胁周边居民和公共安全。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的,就构成了危险作业罪。
最终陈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陈某随案移送的非法获利11000元,被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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