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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村卫生室频频曝出药品安全问题,已经有不少村医被处罚。

多地的卫生监督部门也在药品安全监管中,把卫生室作为重点对象,严格对其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1

罚款10万起

多家卫生室中招!

根据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消息,当地通过“铁拳行动”,曝光济源市五龙口镇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根据报道,执法人员对卫生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卫生室药房发现5种药品已超有效期11种中药配方颗粒未标示有效期、保质期等信息,货值金额共计1095.23元。

该卫生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按照规定给予没收劣药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样因为过期药品被处以高额罚款的,还有珙县一卫生室。

近日,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过期药品案,珙县某卫生室因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并造成患者中毒,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将已过期的“麻杏止咳糖浆”20瓶,用白色标签贴于生产日期处,并继续对外销售。

其中,导致一患者服用后回到家里出现发烧、呕吐症状。送院治疗后,出院病情证明书注明“急性镇咳药物中毒(麻杏止咳糖浆)”

对此,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麻杏止咳糖浆”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使用的劣药和违法所得16元;

2、处罚款10万元。

2

警惕!

村医这些行为面临判刑、罚款

事实上,国家对药品的监管一直都很严格,通过以上案例,各位村医们需要注意!

我们常说的“假药”,并非只是指无效、有害的药品,未经批准而生产的药品、过期的药品都属于假药、劣药。而国家针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一直是特别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我们知道,真正故意把害人的药品卖给患者的无良村医并不多。目前来看,在村卫生室经常出现问题的往往就是“自制药”和“过期药”。

无论是出于提升疗效的好心,还是疏于检查生产日期,都不能忽视,这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目前,已经有多位村医因此面临高额罚款......

01

自制“假药”,村医罚款200万

据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束城镇小留更村卫生室未经许可,擅自配制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制剂。依据规定,责令该卫生室关闭制剂配制场所,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卖“过期药”,村医罚款1.2万

据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检查发现当地一卫生室已开封使用的“民生”牌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已经超过标称有效期

于是对该卫生室作出了没收过期劣药、罚款1.2万元的处罚。

3

整改1758家!

村卫生室专项检查开始了

在村卫生室执业,认认真真看病,检查好每一份处方和药品,方能守好身为医者的责任,这是村医肩负的光荣使命。

然而,村卫生室人员被罚的案例却屡见不鲜。这往往并不是村医“存心作恶”“没有医德”,而是因为缺乏对执业环境和法律法规的正确认知,最终酿成了错误。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药品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根据安徽省药监局2024“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要求,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围绕35种中药饮片品种,医用口罩等重点品种,全面细致排查质量安全风险。

根据数据显示,全省已检查药械妆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8923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758家次:

  • 阜阳、宣城、铜陵、池州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督查指导节前药品安全工作;

  • 合肥市共检查药械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1669家次,限期整改207家次,立案查处16起,检查药械网络销售企业406家次,限期整改42家次,立案查处2起;

  • 淮南市检查零售药店268家次,医疗机构37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6处,立案查处11家次;

  • 黄山市成立8个督查组,全覆盖对各区县“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 宿州市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370余家次,对其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立即整改

检查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务人员是否取得执业资质

3、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取得健康查体证明

4、进货查验记录是否规范

5、是否存在从不具有药械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械现象

6、阴凉柜是否配备并正常使用

7、是否配备温湿度监测调节设施设备,记录是否规范

8、药品是否分类陈列储存,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9、药品的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湿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0、“七类药品”是否按规定登记使用

11、是否存在使用和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

从安徽省药品安全检查的规模和各地反馈的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在药品安全上的检查力度达到了相当严格的阶段。

各地的村卫生室和村医也要开始警惕,按照以上的检查内容,自己先查查村卫生室有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近年来,因为用药不当而被罚的村医不计其数,大家务必引以为戒,重视起自己村卫生室的药品安全。

素材来源:腾讯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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