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该制度明确了融资对外担保相关的各项规定。在融资事项审批方面,公司金融部统一受理融资申请并初审,依据不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报董事长或总裁、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如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融资事项,报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总裁审批;50%以下的报董事会审批;50%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申请融资时需提交包含拟融资金融机构名称、金额、期限、用途等内容的报告,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对外担保,公司需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在掌握其资信状况、分析利益和风险后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在其权限内行使审批权,超过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如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同时规定了必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多种担保情形。

在执行和风险管理上,融资或对外担保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并报送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审议披露,主债务合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等。

此外,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需依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包括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总额及余额等情况。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