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7月10日,巴州公安交警在辖区各个十字路口开展针对电动车斑马线下车推行行为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巴州公安交警向过往电动车骑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实际案例,向骑乘人员详细讲解电动车骑行通过斑马线的危害,并现场演示了电动车正确通过斑马线的方式,即下车推行,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除了宣传教育,巴州公安交警还在现场对电动车过斑马线未推行的行为进行了劝导和纠正。向骑乘人员说明这一行为的危险性,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电动车斑马线推行规定的知晓率和遵守率,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下一步,巴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此类宣传活动,并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骑电动车通过斑马线

正确的“姿势”应该是

下车推行,边走边看,慢慢通过!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王 婷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